昙隐

2026-07-09 17:31

亦名:隐律师

行宗记·释十三僧残法:“[隐律师]即高齐昙隐,依光师(慧光律师)学律,撰钞四卷。”(戒疏记卷八·二四·四)

上一篇:昙无德部 下一篇:书印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说他粗罪犯过极重
比丘供养父母缘起
二不定戒制意
檀越施物问僧对答
差教授尼师法
作持
不受食戒释名
四姓
大杀戒释名
尼差人自恣法
三衣条数
五戒得戒时节
着新衣戒开缘
补方
欲和先后
众学篇诸部同异
畜养人仆开制
舍戒开限
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
五众相礼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