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戒人重余轻

2025-05-21 02:02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(一、约缘胜劣)杀相亦尔,人重余轻。何以知者?亦由人趣报胜,根器有缘,能修诸善,出家成圣。然彼形心,俱是道器;今若加害,断彼相续,即是障道,为过情深,故制极重。余趣反上,报微故轻。是以多云,三归、五戒、木叉解脱,沙门四果、佛、及辟支,必在人道,漏尽成圣。故有损害,便得重罪。天虽报胜,不能出家以成僧宝。(二、约事希数)又复趣别,相杀义希;故就此义,害得轻罪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一三·五)

上一篇:杀初二三果不犯逆 下一篇:杀畜生二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向塔舒脚戒缘起
坐具持用法
辄教授尼戒日非
背请戒犯缘
八戒言净行
八戒行人不食五辛
迦提五利
涅槃僧两土著法
护戒忘生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犯缘
畜长衣过限戒贸易不染
故出不净戒缘起
与尼坐戒缘起
罪处所缘起
末代如来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如是佛弟子众得增益
大妄语戒开缘
大淫戒开缘
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