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主谏众中过

2025-05-21 02:05

亦名:谏众中过

行事钞·僧网大纲篇:“若见众中有过,不得即诃;命来屏处,一一诲示云:‘此一方住处,共大德有之;末法之中,以威仪为僧,方助佛扬化;若众中有一行一法胜妙者,令他处遵学,岂得有过?令他闻之,令生不善,自他两失。今大德有某事不善,不依佛制,愿即改之。欲共相成进,以引导后生耳。’必是己之弟子眷属,同友对众诃举亦得;不得立至四人,以不举僧也,非法得罪。”(事钞记卷七·五五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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