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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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根面首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制圣为遮凡
戒体圆教宗大意五门
行事钞引用正文去滥传真科酌意
畜长衣过限戒八门不染
污家摈谤违谏戒犯缘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三衣安钩钮法
时药别简鱼肉
忏僧残波利婆沙有缘白停法
不揲坐具戒释名
非分乞钵戒开缘
兰若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请十师法
说戒默妄是障道法
安居不结前后得罪有二
行事钞撰述年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