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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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止阿阇梨五事
僧众大小约夏分位
摄僧三小界量
黑毛卧具戒犯缘
十事生瞋
摄食界制意
三衣须却刺
别众食戒释名
携手道行戒开缘
不揲坐具戒制意
造立塔寺福报
忏悔法
佛不受请意
依止开无师时节
现前常住僧物
理忏须礼诵
四分律宗久传之意
不系钵食戒释名
与外道食戒开缘
屏处不定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