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
2025-05-21 10:22

亦名:八事成重戒犯相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八事:一、捉手者,乃至腕。以后是重。二、捉衣者,身上衣。三、入屏处者,谓离伴见闻处。四、屏处立、语、行等三事亦尔。七、身相倚者,二身相及。八、共期者,共行淫处。若尼男俱染,犯上七事,七偷兰。若不忏,犯八事,波罗夷。准此,犯八捉手不成重。若一男犯八、一时犯八、八年犯八、八男成八,但成八重,亦无次第,僧祇如此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料简有三:一男、八男,谓人同异;一时、八年,明时远近;无次第者,犯通前后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一六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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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重戒制戒先后次第
佛亲自看病比丘
忏僧残波利婆沙
犯罪心有克漫
摄食界处分净与白二净之不同
安居受日不得含闰
忏僧残波利婆沙有缘白停法
二持就行优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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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敬法列相及敬之次第
非分乞钵戒缘起
不受食戒受食法六种
三衣制意
五人僧
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
五戒无师开自受
尼八事成重戒开缘
无根波罗夷谤戒犯相
太一山
阿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