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出贷

2025-05-21 10:42

亦名:贷三宝物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(一、明开)十诵,别人得贷塔僧物;若死,计直输还塔僧。善见,又得贷借僧财物,作私房。(二、不开)善生经,病人贷三宝物,十倍还之;余不病者,理无辄贷。与律不同,疑是俗中二众;文似出家五众。(三、辄用)五百问云,佛物人贷,子息自用,同坏法身。若有施佛牛奴,不得受用及卖易之;若施军器,亦不得受。余并如畜宝戒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二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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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字
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
作大房法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