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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劝犯足食戒犯缘
五逆中唯谏破僧
[帛*系]作卧具大乘极制
不学无知结罪分齐
离衣宿戒通开七缘
安居受日约四位总简
树下坐十利
大盗戒盗人物结犯之主
不系钵食戒开缘
大杀戒教叹杀
最初犯戒者宿缘故先起漏过
五无间
共人女宿戒缘起
沙弥罪相开遮
屏谏
摄食界结竟不开内宿
行筹缘起
三宝不断法得久住
随摈沙弥戒犯缘
颊食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