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5-05-21 10:42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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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释名
自言治释名
沙弥十戒境量
略教结犯
残宿一异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如来无所著等正觉
同戒义
偷形三种
不痴毗尼释名
自言治缘起
沙弥出家受戒法
归戒功胜
律入三藏戒与木叉不列
如来制戒为法久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