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学家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49

亦名:学家受食戒犯缘

戒本疏·四提舍尼法:“五缘:一、见谛学家;二、僧作法制;三、无因 缘;四、自取,除置地使人;五、食。 方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犯缘,第一、须见谛家,此局圣境,末世全无;但可知教,必无有犯。二、须僧法,白二羯磨,制不得往。”(戒疏记卷一六·九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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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尼同行戒开缘
沙门
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