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

2025-05-21 10:55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所以列二十僧中出罪者,以二篇次死,业障深重;故须多人强境,方发犯者胜心,息断相续故。云若少一人已下,减众轻法也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一七·八)

上一篇:僧残与覆藏法 下一篇:僧法羯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
残谤戒缘起
尼依大僧制意
律藏教兴所由
如来自舆母尸报恩
同羯磨后悔戒开缘
偷兰遮非篇是聚
佛说法有二种
不等受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嘱授
与人女粗恶语
异术
残谤戒犯缘
尼五衣
律藏教本无分
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说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偷兰遮罪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