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必依法

2025-05-21 10:55

亦名:同住必遵圣法

资持记释云:“灭法过重,荷法功深。学者知此,当如之何?不值佛世,是当来余报。生地狱,即是生报;如箭射者,言其疾也。引三千经,明僧必依法;既阙良导,是为愚聚。”(事钞记卷七·二·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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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篇七聚名相
非时入聚落戒开缘
非时食戒缘起
食失受法
说戒事废故动幽呵
水中戏戒犯缘
用虫水戒为约用水不约虫死
应灭摈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