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持

2026-06-19 14:02

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恶既已离,事须修善。必当勤策三业,修习戒行。有善斯护,名之为持。持由作成,故号作持。如衣食四缘,威仪杂行,作意防拟,方成戒净。此对修习善法为宗。”(戒疏记卷四·三四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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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
畜像金饰床开制
破结受具有五缘
安居夏闰延促
广教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