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僧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五众物约教处判轻重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定轻重者。然此亡物,诸部未融,随情难信。理须随本受体,何律受戒,即以此律而定重轻。若亡人不忆,看病未知,则随别住何部行事,即以此部处断是非。不得自垢心行,妄兴与夺。实从四分而受,当寺行之,便随贪欲,多判轻物入僧,便准十诵。此由贪故犯非,由教是罪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一三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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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舍戒得作下二众
戒为万行所归
嫌骂知事戒犯缘
僧残同篇谏不谏别
别众食戒约界内不尽集辨犯
食残宿食戒犯缘
与欲后悔戒开缘
治病法
尼戒五百虚实
戒为圣道本基
嫌骂知事戒制意
冢间坐
僧残
使非亲尼浣羊毛戒释名
不非时食十利
食残宿食戒易净
覆头白衣舍戒缘起
与欲后悔戒缘起
治法九种之后二与前七
比丘供养父母节量信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