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嘱授成否之相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嘱授成否之相、亡僧物嘱授成否之相、亡五众物嘱授成否之相、嘱授亡物成否之相

资持记释云:“生存属己,死后属僧。更有主者,即五德也。……十诵,六物不应者,佛制赏看病故。五分令作法者,恐僧不知故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八·一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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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
作大房法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