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分物时节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僧物分物时节、分亡僧物时节、亡人物分物时节、亡五众物分物时节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分之时节。(一、死已即分)五众若死,僧祇,不应即闭其户。彼有共行弟子持戒可信者,与户钩;若不可信,持户钩付僧知事人已;供养舍利(即死尸)料理竟。若弟子持戒可信者,使出衣;若不可信,应使知事人出衣,然后僧分。(二、尸去后分)十诵云,诸比丘在尸边分衣,尸起护物。佛令死尸去后,若僧在异处应分。毗尼母云,分比丘物者,先将亡者去藏已,送丧僧还,来至寺,取亡人物着僧前,然后如上依法集僧分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三三·一八)

上一篇:亡物分法 下一篇: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不用意受食戒开缘
月望衣过限戒三位
理和
治法九种
畜贵物开缘
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
冢间坐十利
颊食戒缘起
食残宿食戒开缘
道水
安居受依律师须依经律
大杀戒犯相
受具戒前不秉羯磨皆不成戒障
与尼同乘舟戒缘起
涕唾佛塔边戒开缘
覆处敷僧物戒制意
大盗戒共要
现前毗尼缘起
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