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祭

2025-05-21 16:08

《敕修清规·亡僧·大夜念诵》云:“预报库司造祭食,差人铺排祭筵,乡人、法眷作祭文,纳库司钱回祭。”

解者曰:“先报库司造祭食,后还其费用,此名回祭。”

上一篇:火德星君 下一篇:记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千佛会
单 簿单
外史、外记
甲干
米汤
白赞
汤果
阄拈
净巾
宾位
木鱼
圣僧侍者
脚踏
小参
相看
净瓶
山门三大侍者
见管钞
上祭
结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