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作佛像身应具足

2025-05-21 01:23

亦名:不应造作半身佛像

行事钞·僧像致敬篇:“不应造作半身佛像。若有形像,身不具足,当密藏覆,劝人令治;治具足已,然后显示。见毁坏像,应当志心,供养恭敬,如完无别。如是供养,要身自作;自若无力,当为他使,亦劝他人令作助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令密藏者,不生善故。令恭敬者,恐生慢故。今时有作涌壁,或画佛首相,并宜藏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七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通持犯 下一篇:造像造法造寺道俗两殊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雨衣尺量
大淫戒阙缘
众学篇制意
行事钞诸部别行篇第三十
世出世间因果
出家五众位尊所由
行事钞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制意
迦絺那衣受衣人
自言治缘起
波逸提
八敬法列相及敬之次第
出佛色身血得逆罪
摇身白衣舍戒开缘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说戒师下座陈词
兰若有疑离衣过限戒制意
发戒缘境宽狭
不见举羯磨
作无作戒先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