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上一篇:罪不罪不可得 下一篇:罪处所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饮虫水戒制意
观军戒开缘
舐食戒缘起
波罗提提舍尼
比丘坐法
戒防二世非
安居
外道出家四月试之
僧祇支衣量
制教广缘三性
乞度人法具仪五种
饭覆羹戒开缘
舍罗制法
波罗夷重犯
比丘四威仪法
净人聚落
尼覆藏他重罪戒开缘
戒护
安佛下房戒开缘
坏生种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