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行宗记释云:“初释,上句,明同俗,五、十两戒,并具戒方便故;下明异僧,才沾有愿,故云少分。次释,以沙弥七岁驱乌,十四应法,年在童稚,故淫未发,痴騃无知,故多好杀;翻名息慈,亦由于此。三中,心志蒙昧,故云未通。例同轻罪,故非极制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三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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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塔舒脚戒缘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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迦提五利
涅槃僧两土著法
护戒忘生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犯缘
畜长衣过限戒贸易不染
故出不净戒缘起
与尼坐戒缘起
罪处所缘起
末代如来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如是佛弟子众得增益
大妄语戒开缘
大淫戒开缘
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