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行宗记释云:“初释,上句,明同俗,五、十两戒,并具戒方便故;下明异僧,才沾有愿,故云少分。次释,以沙弥七岁驱乌,十四应法,年在童稚,故淫未发,痴騃无知,故多好杀;翻名息慈,亦由于此。三中,心志蒙昧,故云未通。例同轻罪,故非极制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三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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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分律宗久传之意
不系钵食戒释名
与外道食戒开缘
屏处不定戒
触女人戒女境
恶见不舍举羯磨
触女人戒缘起
过量三衣戒开缘
非疑过分
圣弟子作福业意
乞食是圣行
车乘诸物老病开作
摄僧无场大界一标两相
从非亲俗人乞衣戒犯缘
食时立观有教
羯磨七非
故杀畜生戒缘起
从非亲俗人乞衣戒缘起
摄食界开结诸部不同
具戒境量摄戒尽不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