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故须知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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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数神足在空
覆藏比丘罪有难开覆
与尼坐戒犯缘
沙门业
比丘乞度人法
尼在沙弥后
戒法戒体不即不离非同非异
媒人戒缘起
坐脱脚床戒犯缘
僧尼结界相叉可否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申诫
不足数所为作羯磨人
食尼指授食戒缘起
覆藏比丘罪戒开缘
与尼坐戒制意
沙门四大患
比丘之治罚化教通道俗
尼四独戒开缘
戒法
媒人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