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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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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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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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依大僧制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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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来自舆母尸报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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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说法有二种
不等受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嘱授
异术
残谤戒犯缘
尼五衣
律藏教本无分
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