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处不定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33

亦名:初不定戒犯缘、覆处不定戒犯缘

子题:第三人

戒本疏·二不定法:“论犯四缘:一、是屏处,二、女人,三、无第三人,四、随作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犯缘中,第三人者,比丘、女外,更有一人,名为第三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二七·二)

资持记·释释相篇:“犯缘中,随作犯者,若论所犯,各自如篇。此中但制令俗生疑,正篇犯吉。疏云,缘通七聚,犯唯在吉。斯明证也。”(事钞记卷一九·四二·一)

上一篇:屏处不定戒制意 下一篇:屏处不定戒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非时浆
道刑与俗刑
行事钞导俗化方篇第二十四
背请戒释名
欲法不须牒缘
用水法
破僧违谏戒犯相
安居受日尼唯开七日
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受具戒请师法立和尚缘
出家行凡福行
亡物囊袋轻重
不受谏戒与违僧谏戒不同
非时妄啖
道俗福智别修
行事钞对施兴治篇第二十
背请戒缘起
欲求佛道施生成佛独出四分
生罪因缘
破僧违谏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