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制意

2025-05-21 01:23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(舍堕)第七,过分取衣戒。所以制不许过者,出家比丘,遇四因缘,夺失三衣,无由进业。笃信闻之,竭贫而施;宜应称施而受,彰己内有廉节之心,外则不恼施主,理数明然。今三衣已足,过分而取,长贪坏信;殊所不应,故所以制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六·一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
安居忘不受日开制
广略二教所为四别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
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
别众食戒三位明别
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
不善心犯戒
遗落食戒释名
行事钞瞻病送终篇第二十六
自恣五人以上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
畜畜生开制
破羯磨僧
安居心念法
广教兴立所由
大盗戒盗僧园果木
受戒前须忏净方堪圣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