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食戒开缘

2026-04-21 18:33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律不犯者,食作非食想,不受作余食法,非食不作法,若病不作法,病人残不作法,若已作余食法,一切不犯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有六:初是想差,如稠粥作稀想;二、即上行,永无有犯;三、约食体不净或前食非正;四、即病缘;五、谓已残;六、是顺教。俭开不作,文无理有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四三·二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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