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食戒开缘

2026-04-21 18:33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律不犯者,食作非食想,不受作余食法,非食不作法,若病不作法,病人残不作法,若已作余食法,一切不犯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有六:初是想差,如稠粥作稀想;二、即上行,永无有犯;三、约食体不净或前食非正;四、即病缘;五、谓已残;六、是顺教。俭开不作,文无理有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四三·二○)

上一篇:足食戒足相 下一篇:足食戒食体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恐怖兰若受食戒犯缘
乞法五仪
安居须依五种律师
僧祇支
覆藏比丘罪戒制意
僧祇食时应作四相
行筹缘起
净生种法种相
四重戒制戒先后次第
净主死亡
不足数戒场上
取非亲尼衣戒缘起
诃责羯磨威仪坐处
四药相和
对佛坐立差异
五人僧
护自煮
六念法
众主知能谏之人五法不须受
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