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恣竟客僧来

2025-05-21 01:37

行事钞·自恣宗要篇:“律中,若别人及僧自恣已,更有客来,若少、告清净;等多,更为说。若二人作法已,更有三人,僧法自恣;二人来者,还同对首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准律,自恣未竟,客来,若少、若等客主数同、若多客多于主,并随上下座,依次自恣。今文不引,以易知故。若自恣竟,举众未起,若已起,客来少者,应与清净,不与,如法治;若等、若多,应更自恣,不者,如法治。”(事钞记卷一三·二五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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