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上一篇:罪不罪不可得 下一篇:罪处所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比丘作房开画壁
尼大界量
戒法重受通塞
媒人戒释名
坐脱脚床戒缘起
僧屏两谏差别十门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缘起
不足数神足在空
覆藏比丘罪有难开覆
与尼坐戒犯缘
沙门业
比丘乞度人法
尼在沙弥后
戒法戒体不即不离非同非异
媒人戒缘起
坐脱脚床戒犯缘
僧尼结界相叉可否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申诫
不足数所为作羯磨人
食尼指授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