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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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藏比丘罪戒开缘
与尼坐戒制意
沙门四大患
比丘之治罚化教通道俗
尼四独戒开缘
戒法
媒人戒犯缘
坐脱脚床戒制意
僧尼破戒而受利养为向地狱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犯缘
不足数戒场上
覆藏比丘罪戒缘起
与尼同行戒开缘
沙门
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