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罪相开遮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萨婆多,沙弥不为三宝缘有利益者而掘地,犯罪。五分,下三众无故造罪,亦吉罗。四分律结吉罗,谓无缘而损伤;乃至不受食残宿自煮等,无人则开,有净人故作,则结吉罗,例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多论唯明掘地开制;五分通示一切法制;四分略列犯相,余可准知,故云例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四○·四)

上一篇: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 下一篇:沙弥罗[目*候]为初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病比丘便器安置
毁毗尼戒犯缘
尼受戒法
戒律东土初传
妄语翻名审定
周罗发
僧制非法
作犯
不见举羯磨
食家屏坐戒制意
覆屋过限戒犯缘
沙弥法
病人临终为唱读善行令正念
毁毗尼戒犯相
尼受大戒二部僧数
戒师有和无差教师有差无和
妄语居语业之首
含饭语戒开缘
僧制如法
作无作戒名义